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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編號: CY148
產品規格: 各10片/盒
產品用途: 食用油脂酸價和過氧化值的快速測定
一、食用油脂酸價和過氧化值的快速測定
1、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食用植物油及食用動物油的酸價和過氧化值的快速測定。
2、方法原理:
以紙片作為載體做成卡片形式,通過顯色劑與游離脂肪酸或過氧化物進行反應,其在紙片上顯色的程度與游離脂肪酸或過氧化物的含量成正比,以此達到酸價或過氧化值的半定量。
3、檢測試材:
酸價試紙(測試范圍0~5.0 mg KOH/g),過氧化值試紙(測試范圍0~50meq/kg)。
4、操作方法
4.1直接取植物油(動物油需加熱使其融化)樣品適量(約5mL)于清潔、干燥容器中,將油樣溫度調整至
4.2酸價測試紙的最佳反應時間為5min,3~8min內比色有效。
4.3過氧化值測試紙的反應計時視環境溫度而定,在表中規定的時間內比色有效。
環境溫度(℃) |
0~4 |
5~9 |
10~19 |
20~29 |
30~36 |
反應時間(秒) |
120~150 |
90~120 |
75~105 |
60~90 |
45~75 |
5、結果判定:
試紙顏色與色卡相同或相近以色卡標示值報告結果。如試紙顏色在兩色卡之間,則取兩者的中間值。國家食品衛生標準BG2716-2005對食用植物油酸價和過氧化值有一個統一的最高限量標準,即植物原油酸價≤4mg KOH/g,食用植物油酸價≤3mg KOH/g;植物原油和食用植物油的過氧化值都要≤
品 名 |
酸價(mg KOH/g) |
過氧化值(meq/Kg) |
菜子原油、大豆原油、花生原油、葵花籽原油、棉籽原油、米糠原油、油茶籽原油、玉米原油 |
≤4.0 |
≤7.5 |
成品菜子油、成品大豆油、成品玉米油和浸出成品油茶籽油 |
|
|
一級 |
≤0.2 |
≤5.0 |
二級 |
≤0.3 |
≤5.0 |
三級 |
≤1.0 |
≤6.0 |
四級 |
≤3.0 |
≤6.0 |
成品葵花籽油、成品米糠油和浸出成品花生油 |
|
|
一級 |
≤0.2 |
≤5.0 |
二級 |
≤0.3 |
≤5.0 |
三級 |
≤1.0 |
≤7.5 |
四級 |
≤3.0 |
≤7.5 |
壓榨成品花生油和壓榨成品油茶籽油 |
|
|
一級 |
≤1.0 |
≤6.0 |
二級 |
≤2.5 |
≤7.5 |
成品棉籽油 |
|
≤5.0 |
一級 |
≤0.2 |
≤5.0 |
二級 |
≤0.3 |
≤5.0 |
三級 |
≤1.0 |
≤6.0 |
麻油 |
≤4 |
≤12 |
色拉油 |
≤0.3 |
≤10 |
食用煎炸油 |
≤5 |
|
食用豬油 |
≤1.5 |
≤16 |
人造奶油 |
≤1 |
≤12 |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規定的標準 |
||
食用植物油 |
≤0.6 |
≤10 |
棕櫚油 |
≤0.6 |
≤10 |
引用標準:菜子油GB1536-2004,大豆油GB1535-2003,玉米油GB19111-2003,油茶籽油GB11765-2003,葵花籽油GB10464-2003,米糠油GB19112-2003,花生油GB1534-2003,棉籽油GB1537-2003
6 、注意事項:
6.1 嚴格掌握環境溫度與反應時間以便得到正確結果。
6.2 測定動物油脂時,取少量樣品融化,待油溫降至
6.3 注意樣品采集的均勻性,罐口、桶口的樣品往往不能代表整體樣品。對超標嚴重的樣品可采取處理措施。對難以判斷是否超標的樣品,應送實驗室確定。
7 速測卡質量控制:
色卡標示值應與標定的酸價和過氧化值相同或相近。
8 產品儲藏與效期:
試劑閉光常溫保存,有效期為18個月。
二、含油脂較高的食品中油脂酸價和過氧化值的快速測定